日前,杭州西湖区城管执法局对因养犬咬人的任某发出了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》,拟对其作出没收咬人犬、吊销《养犬许可证》、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据了解,家住西湖区曙光公寓的任某,在年初养了条黄色雄性八哥犬,今年两岁半,取名叫“旺旺”,为此她办理了《养犬许可证》。7月21日傍晚,任某之女到户外遛犬时,刚打开房门,小狗就窜出门外。此时,正好有住在4楼的小男孩经过,该犬上前就在男孩的小腿上咬了一口。西湖区城管执法局灵隐中队接到投诉后立即介入调查,认定该犬外出时未束犬链,导致养犬咬人致伤,其行为违反了《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构成违法养犬。目前,城管执法部门已抓获了该犬,收缴了养犬证。根据有关规定,如当事人在告知期间未对处罚决定提出听证要求,西湖区城管执法局将依法向当事人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
杭州市城管执法部门为此再次忠告养犬人一定要按规定养犬。即使有证,也要遵守遛犬时间,在外出遛犬时系好犬链,做到依法养犬、文明养犬,以免招来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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