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重庆市城乡犬只已多达300万,加上养犬人行为不规范,常常发生“恶犬伤人”、“犬吠扰人”、“犬粪烦人”,甚至“狂犬病害死人”的情况。
“目前,市公安局正积极筹建养犬管理支队,专门负责协调、指导、监督全市养犬管理工作。”昨日,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二支队政委、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罗伟民做客《阳光警务》时透露。
狗儿将办电子身份证
罗伟民介绍,《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》自今年3月起实施,5月底确定了重点管理区养犬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。目前,主城各区正在全面铺开养犬登记工作。今后,在有条件的地区将试点并推广电子芯片登记管理的模式。
目前,办理养犬登记,应先携犬到市畜牧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,进行品种鉴定和免费注射狂犬病疫苗,领取畜牧部门制发的《狂犬病免疫证》,再凭犬主有效身份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指定的办证点申办,缴纳第一年管理服务费。
遇狗扰民可拨打110。
罗伟民提醒市民,即使缴纳了管理费,也要管理好自己的狗狗,不能违反《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》中规定的相关行为规范。养犬人应自觉遵守八大规范行为,包括不得携犬进入机关、医院、学校、商场、风景区等公共场所;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粪便,应当立即清除等等。
“违反相关规定的,由公安部门予以警告,并处100元以上、1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收容犬只。”罗伟民称,公安机关对市民养犬依法履行监管职责:一是实施养犬登记,二是受理有关养犬的投诉,市民如遇到狗狗扰民,可拨打110或区县公安机关公布的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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