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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引用 收藏 复制 楼主 发表于 2007-09-25 10:18:09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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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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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女子刘小荣从1994年起收养残疾、有病、被人遗弃或无家可归的流浪狗,几乎倾家荡产,她无法养活照顾更多的“狗孩子”又不愿眼睁睁看着流浪狗受罪,13年来她已经给一万只狗实施安乐死,把狗安乐死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还是虐待动物行为?你怎么看? 理解:安乐死对于她而言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观点1:与其痛苦的活着,不如安乐的死去。当我们无能为它们提供幸福的生活,帮助它们无痛苦的解脱也是对生命的负责。 观点2:刘某没有能力带给这么多狗幸福,那么就宁愿让它们安静地死去,相对于让狗流落街头甚至被人吃掉,她是有爱心的。 观点3:一个弱女子担负起本来不属于自己份内的事情,在承受不了的情况下她别无选择。与其让它们在这个世界上痛苦地活着,倒不如让它们无痛苦地离开。 观点4:刘小荣以一个弱女子之身自费养了那么多流浪狗,最后不得已才对其中一部分进行安乐死处理,她的行为固然有值得商榷的地方,但不难看出她所做的正是有关责任部门该做而没有做的事。 观点5:对健康的狗实行安乐死绝对不是最好的办法,但却是目前最人道的办法。我做过宠物救助的工作,这些小动物能被收养起来真的很不容易,照顾起来的确需要大量的精力和财力,如果不进行安乐死,势必会造成大量流浪狗,影响城市形象和卫生。 质疑:安乐死行为比虐待动物还严重 观点1:养不起可以转让给那些愿意收养的人,毕竟好心人还是很多的。所有动物都有生存的权利,不管是好是坏她都没有权力剥夺狗的生命权。 观点2:尽管刘某收养流浪狗的行为值得赞叹,但是对健康的狗实施安乐死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。与其让它们死去,还不如让它们继续流浪。 观点3:刘某的行为比虐待动物还要严重。收养狗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让它们有个家,让它们更幸福,它们需要的是爱不是死亡。 观点4:刘某的行为等于杀生,有的朋友说的对,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它们自由流浪。为什么以你的意志剥夺它们的自由,而后实施所谓的人道慈悲呢?如果小狗们会说话,肯定会大声极力地反对。 观点5:她说出爱狗如子的话我觉得太虚伪,谁会让自己健康的儿女安乐死?我不是不能接受给狗安乐死,如果狗的生命已经垂危或者无可避免的走向死亡,安乐死不失为一种解脱。如果不是,为什么要剥夺它们活着的权利?因为养不起就杀死那么多狗,是对“爱狗”这个词的侮辱。 反思: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动物收容问题 观点1:收养流浪狗是针对动物的一项公益事业,国家应该建立相关的动物收养所。保护动物,爱护动物是人类应该做的事情。 观点2:应该设立一个无证狗(包括流浪狗和犬主规定期限内不来领走的狗)收容、领养中心。这个中心的作用不仅限于暂扣和“执法”,更多是承担交流的功能。市民抓获流浪狗可以送到这个地方;爱狗的市民也可以到这里领养小狗。中心在对无证狗进行统一打针免疫后,只要市民支付必要费用,可以让这些有了身份的狗重回人的身边。 观点3:这是一个关乎整个社会的问题,如果每个人都能从爱动物的角度出发,认真的养它们,能够负责任,哪里还有流浪动物?类似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,这就是个人素质的问题。除了公民素质问题外,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我国不健全的法律体系,没有明确这方面的规定,而这也给了那些随意丢弃宠物的人以可趁之机。如果想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这种可悲的现状,或许要从每个人的认识出发,要从完善相关法律出发。 点4:流浪动物现在确实非常可怜,没有法律来保护这些弱者中最弱小的生命。一定要用立法去做根本的保障,然后进行教育,才能真正改变这几千年的一种观念。否则再多的保护组织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。同时应鼓励有养伴侣动物意向的市民领养流浪猫,倡导人心向善,社会向善从身边做起。此外,政府扶植动物福利组织对流浪猫进行有序地绝育和免疫,对爱护动物志愿者们以道义和经济奖励与支持。 流浪狗被施安乐死是仁慈还是冷酷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|